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9-009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巴政发〔2019〕128号
成文日期 2019-10-29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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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9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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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河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支持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

     

    关于支持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加快巴彦淖尔市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打响“天赋河套”区域品牌,打造全国领先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提出如下支持政策。

     

        一、土地支持政策

     

    1.坚持保护耕地、集中集约用地原则,落实农高区核心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按照农高区核心区范围进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保障核心区建设用地需求。

     

    2.核心区比照工业用地建设,凡入驻农高区核心区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3.入驻农高区的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土地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使用土地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申请可由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4.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规划区内经营主体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可按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管理。

     

    5.支持农高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可比照工业用地建设予以支持。

     

        二、科技支持政策

     

    6.加大对农高区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引领工程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高区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开展生物种业、生物食品、现代种养殖等农牧业技术创新研发。

     

    7.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力度。引进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

     

    8.支持农高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对农高区内新认定的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成果转移中心、工程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次性给予20-200万元的奖励支持。

     

    9.支持农高区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支持农高区内各类创新主体与以色列、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日本等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共建国际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人才支持政策

     

    10.根据建设需求,支持农高区自主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支持引进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在组织申报“草原英才”、评审“河套英才”中向农高区倾斜。对农高区内企业引进的院士、“万人计划”专家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

     

    11.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农高区创新创业。对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到农高区开展创新创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

     

        四、财政支持政策

     

    12.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类财政项目优先支持农高区建设。入驻农高区内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优先享受各级各类项目支持。

     

    13.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集中向农高区倾斜,配套支持农高区建设。

     

        五、金融支持政策

     

    14.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

     

    15.支持农高区融资平台建设,鼓励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保险专营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入驻,支持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与农高区合作。

     

        六、机制创新支持政策

     

    16.成立农高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组建农高区管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指导力度。

     

    17.农高区管理机构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实行班子任期制、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建设高效、精干、专业的队伍,并逐步把建设、招商、运营、服务等事物通过市场化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或专业团队管理。

    相关文档: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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