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同意在巴彦淖尔市开 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示 范区创建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监管协同,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机制的有益探索,是激发网络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 举措。为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网络市场发展环 境,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推 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创新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和服务发展方式,现就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的发挥
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更好的促 进我市网络经营企业提高水平,努力推动全市农牧区稳定、农牧 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助力巴彦淖尔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示范 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示范区创建工作 于2017年11月开始,用两年的时间,以网络市场发展的实效和 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的实效为目标,积极构建事前风险研判、事中重点查处、事后综合治理机制。围绕网络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消费维权,强化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运用,发挥信 用数据对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评价 数据应用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加快地域品 牌创建,培育一批优质的品牌产品,创成一批以网商乡镇、网商 农户为主的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制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评价体 系,包括区域网络交易产业发展评价、网络市场秩序评价,通过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推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市局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 务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并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如下:
1.办公室
协助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协助网监科示范区创建工作 的组织,负责上报国家局、自治区局、市政府综合性材料和本局 领导有关材料的起草和政务信息。负责示范区观摩会和现场会的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2.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调度及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围 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全市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建档工作和文件起草;网络商品交易主体的巡查和开展专项任务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指导开展网络 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监管,指导监督网络经营者建立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负责对各类网络监管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财务规划装备科
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和人员的投入,负责示范区创 建的经费、资产、装备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审计等工作。负责示 范区创建经费的预算和申报和采购、招标;监督使用网络市场监 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来源、用途、支付方式、软硬件购买服务等,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4.政策法规科
指导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负 责法律顾问工作;对示范区创建重大行政行为、措施和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5.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调查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统计、汇总相关 网络案件数据。发现网络商品制假售假、虚假促销等行为,及时 移交旗县(区)监管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产品溯源和质 量安全监管,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企业注册管理科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网商 准入制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建立全方位服务、咨询及指导机 制,解决网络经营企业在园区入驻、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和法律 事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利用网上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为网络经营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7.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企业(包括有网上经营行为的企业)的年度报告宣传、 指导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全市企业(包 括有网上经营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完成各 旗县区公示企业(包括有网上经营行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工作,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向全国社会公示其失信行为,营造网络市场诚信经营环境。
8.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根据示范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主动服务,大力发展河套 面粉、河套羊肉、河套葵花等农业主导产业电子商务,形成一批 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牧业网络市场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 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更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带动农畜产品升值。
9.个体科(非公有制经济管理科)
负责拟订示范区创建工作电商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发展政策,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
10.产品质量监督科(12365)
监督本地区电商销售的产品质量工作和线上销售、线下生产 领域内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实施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旗县(区)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市消费者协会
受理辖区网络消费投诉,负责对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宣传和消费指导工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12.12315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范围内电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违法案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汇总。提出可行性和研究性报告、建议和意见,更好的规范和服务网络经营行为。
13.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
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开展网 络市场专项治理,查处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和不正当 竞争违法行为,对辖区本土网络交易平台和线下实行监管。查处网络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及“刷单”“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加大查处网络经营者广告行为,有效杜绝虚假宣传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4.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根据需要承担网络市场销售商品的质量抽样检验工作;承接 网络投诉商品的委托检测;承担网络销售商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开展长度标注、体积标注、质量标注、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巴彦淖尔市关于创建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 区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了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项目推进 等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推 进机制。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 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如下:
组 长:王新春 |
党组书记、副局长 |
副组长:王贵祥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李 新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青格勒巴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勇 副调研员
杨建林 副调研员
韩春霖 |
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 |
成 员:闫黎诚 |
办公室主任 |
王 吉 |
网监科科长 |
赵 刚 |
财务科科长 |
王鲜梅 |
政策法规科科长 |
李国华 |
公平消保科科长 |
王建刚 |
企业注册管理科科长 |
牛惠嵘 |
企业信用监管科科长 |
靳 彪 |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
贾青云 |
个体科科长 |
王希谦 |
产品质量监督科科长 |
郝明忠 |
消协秘书长 |
刘 浩 |
12315投诉中心主任 |
丁玉俊 |
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示范区创建的推进和督查,副组长负 责分管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部署,小组成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指标,并将工作情况和报表、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监科,办公室主任由王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示范区创建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情况交流和组织召开会议等职责,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接任自然替补。
(二)加快责任分解,落实岗位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对主要责任和分解任务 进行认真梳理和细化,责任到人,并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动态,反馈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三)协同工作,各司其职
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政府和我局高 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严格目标责任管理,依据 职责和分工,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全满成功。
巴彦淖尔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