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及市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加快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由市环科所编制的《巴彦淖尔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经专家论证修改后,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巴彦淖尔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
联系人:史锐 电话:8987900 18247808609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