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800MB1804211M/2023-00008 主题分类 水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巴环办〔2019〕43 号
成文日期 2019-05-30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 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9-05-30 10:00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各旗县区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及市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加快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由市环科所编制的《巴彦淖尔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经专家论证修改后,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巴彦淖尔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

      联系人:史锐     电话:8987900      18247808609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0日

    相关文档:

    巴彦淖尔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湿地要求及湿地建设指导意见.pdf

    • 来源: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