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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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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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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大民族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努力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中闯新路、做示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我委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办理原则和工作流程,及时公开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全市民族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效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巴彦淖尔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就2023年度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共406条,其中发布民族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4条,规范性文件2条,发布公示公告信息4条,利用巴彦淖尔市民委官方抖音发布工作信息共15条、微信视频号发布工作信息共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发布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发布必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按时发布民族工作信息动态,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委依托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积极主动更新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的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微平台建设,由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日常管理,对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形成完整流程链,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规范运维管理“巴彦淖尔民委”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考核监督,将负责的各项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创新性不强,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信息公开队伍还不够强,人员配置少,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信息采集、起草、审核、发布等全过程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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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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