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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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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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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24999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在社会救助保障、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巴彦淖尔民政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布民政要闻、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政府信息。2024年,市民政局在民政官网主动公开信息222条,其中,政府动态信息20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7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巴彦淖尔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6条。针对上一年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更新频次,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并通过向其他先进单位学习,不断提升信息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门户网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12月26日)收到,已结转至2025年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动态更新,按照规定要求,2024年,我局共制发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在官网公开。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强化对信息报送和新媒体宣传工作的管理,做好微信公众平台清理优化工作,做好日常运维,确保不存在“外包”给个人和社会化公司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有序推动网站建设,持续改进升级网站平台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常态化开展民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高度重视局长信箱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4年,共办理网民留言10条,全部按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同时,按照市大数据中心要求,对表述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重大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网站的管理有待优化,通过网站与群众互动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网站更新频率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市民政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安排专人盯办局长信箱等互动渠道,及时准确详实回复群众留言。同时,加强对网站的运营,聚焦群众关切,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民政重点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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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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