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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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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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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78-856795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聚焦财政决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2023年决算等情况。同时,督促市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做好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政策及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和水平。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及时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将任务落实到人。完善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发布目录,统一发布格式,梳理信息内容,清除无关信息,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推进。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责任科室安排信息联络员负责落实具体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联动,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公开发布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内容。202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问责追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市:37816   市本级:113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意见征集、意见反馈、主动回应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主动作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培训学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专业人员政务公开能力及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紧跟政务公开办的部署,严格把握政策、时限、内容等公开口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提升队伍素质,对公开内容做到准确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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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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