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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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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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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农高区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2939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以政务公开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明确公开范围与流程,依托管委会门户公众号等平台,规范开展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本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34条,涉及农业、科技、科普、政策等方面,浏览阅读量突破5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但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梳理、审核、发布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与内容把关,确保信息管理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维护管委会公众号等平台,优化文章内容,保障稳定运行,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本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与内容建设,及时排查整改错敏词,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权威、精准高效传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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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聚焦农高区核心业务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缺乏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相关条例和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农高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惠农政策等核心工作,定期发布权威解读和工作进展,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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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何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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