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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6-01-2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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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8509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深化六个工程、推进六个行动、建设五高五区”总体要求,扎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1232条,其中,公示1180条,通知通告11条,答复在线咨询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答复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我局通过来访、网络平台、邮寄等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上年度转结办理件8件,均已按要求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日常沟通提醒与流程督导,严格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公开发布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主动排查并完成错敏信息整改14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重点开设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专栏,集中进行宣传阐释。政务新媒体推送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业务办理事项办理指南,推送了《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20篇,《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26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内容审核与技术安全双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五关联合审查”制度,从严把关信息发布。市局门户网站部署在市政府网站群,统筹实施三级等级保护等基础防护,我局持续加强业务侧管理,协同筑牢安全防线。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错敏信息及时核查修改,确保网站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1

    0

    0

    0

    1

    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1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1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2

    0

    0

    0

    1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网络安全培训的常态化机制与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宣传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完善网络安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践性,切实提升全员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利用“6·25”土地日等普法节点,向群众讲解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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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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