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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6-02-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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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各级行政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463107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拉特后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定位,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核心目标,聚焦群众需求和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乌拉特后旗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核心载体,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与实效性。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06条,依托政府蒙古文网站发布信息2430条,旗直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0929条;编辑发行政府公报4期,全面展现全旗政务工作动态。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协同试点”专栏,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有效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切实保障嘎查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无上年结转事项。我旗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本地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强化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坚持文责自负,即发布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表述错误”的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与功能布局,切实发挥其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全旗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管,着力引导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与日常巡查监测,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制度机制,推动平台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配套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切实以科学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692

    行政强制

    4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6.24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1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1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载体多局限于文字文本,呈现方式较为刻板,缺乏生动性与直观性,难以满足公众快速理解政策的需求。
      2.部分公开信息时效性不足,发布工作未能严格对标上级规定要求,存在一定滞后性。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2.深化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时限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精准规范、发布高效及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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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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