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03
今年以来,乌拉特后旗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年度学习内容,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探索新方法、新措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全旗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监管。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机融入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及监管工作中,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援助的天平。持续完善调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优化公证程序等相关服务。将群众法律事务纳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举措当中,为弱势群体建立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切实以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全旗民族团结工作稳步发展。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乌后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发布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线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爱心普法宣传直通车”“驼背宣讲队送法到牧户”等系列惠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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