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03
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我市开发“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小程序,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全覆盖。认真落实并固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2020年,建成“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成为全区第一个实现智能化无纸化法治考核的地区。2021年以来,市委党校安排法治学习培训内容84个班次,6771名干部参训。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我市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市12个部门20个垂建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办事材料平均减少63.31%,办理环节平均减少64.31%,办理时间平均缩短47.04%,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率达到81.89%。在全区率先按“一件事”标准整合企业开办注销事项,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同步申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开办“一事联办”、0.5个工作日办结。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制度,将信用修复初审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荣获全国政务热线最佳服务案例奖,加入中国政务热线发展联盟。
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规范高效。我市确定立法工作流程,瞄准社会民生小切口开展立法。自2015年以来,制定完成10部地方性法规;修正完成《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草案)》《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制定完善《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涉法事务“双审核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法检两院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回复率达100%。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执法监督从严从实。2019年,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案例。创新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形成十个方面制度性成果;市、旗(县、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缩减69%。率先成立全区首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为全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巴彦淖尔经验”。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区率先开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移动APP,乌拉特后旗建成食品药品安全智慧总指挥中心,成为自治区唯一落户旗县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平台。
健全执法机制体系,持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长治长效。我市持续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在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0个;在全市投放“无人律所”智能终端,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律师在线服务;开发公证事项办理“零接触”模块、仲裁在线办案平台和“智慧司法”便民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7个旗县区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调处平台,构建起“三调两仲一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成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0余场次、宪法专题教育1200余场,建成一批法治宣传场所和阵地,实现了“一村(社区)一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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