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03
去年以来,磴口县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不断提升磴口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压实工作责任
磴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及时调整了磴口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积极发挥议事协调小组职责,组织召开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2次。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开展法治建设负责人向县委汇报工作情况及述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1次。把学习贯彻法律知识列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及干部教育培训学习主体班次,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0批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提升“一网办”效率,通过“免证办”“扫码亮证”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实现网上办21106件,网办比率达到99.64%。拓展延伸“掌上办”。“蒙速办”共接入本县特色应用51个,“掌上办”累计办件量达到6914件,群众办事由“掌上可查可办”向“掌上易办好办”转变。巩固提升“一次办”。“一次办”可办事项增加至413项,全面落实企业5项、个人8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力推进“帮您办”,聚焦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完成帮办代办项目16个,帮办代办事项82项。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实行延时、预约、咨询服务,取消和下放事项40项,减材料47%、减环节56%、减时限46%。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了县、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立了241人的三级帮办代办队伍,实现了“家门口”优质政务服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监督责任,办理行政执法证及监督证476件,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注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对涉及6个领域221项具体事项全部完成审核。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县录入行政处罚案件总数247件,采取县直部门自查和实地评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三项制度”学习宣传工作,助推“三项制度”落细落实。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全面加强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全县现有可以执业的公职律师8名。县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其他法律事务110件。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苏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5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个,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成率达100%,为每个苏木镇落实至少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全年共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办理涉农法律援助事项14件。拓展公证法律服务覆盖面,在基层司法所挂牌设立公证便民联络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公共法律服务200余人次,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办理公证服务30余人次,零接触平台受理公证事项52件,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61件。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矛盾纠纷有效化解,5个苏木镇均建立了“一站式”矛盾化解机制,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71件,涉及资金811.89万元。“两所联动”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基层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化解纠纷20件,取得“1加1大于2”的工作效果。建立了由苏木镇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之间协作配合的“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形成了“组织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矛盾化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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