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4-03
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去年以来,杭锦后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五个强化”持续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旗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旗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力推动全旗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大力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旗委年度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积极与旗委巡察办协调,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巡察内容。
推进依法治理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创建经验和成效,提升创建质量。落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关于建立巴彦淖尔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杭锦后旗2023年法治建设(暨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宣传工作方案》《2023年杭锦后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
加强自身建设
梳理公布本级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全旗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并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统筹全旗职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资源,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新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对政府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组建以来,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审定规范性文件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化解矛盾纠纷1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
规范执法行为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行执法主体和权责事项全面公开,杭锦后旗现有行政执法主体49个,旗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8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9支,行政执法人员880人,执法权力5656项,分批次推进赋权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目前乡镇赋权事项已承接88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印发《关于2023年全旗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对办理执法证件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考试流程及证件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一升一降”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发挥执法监督检查作用,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同时,该旗还强化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尽进、授权到位”,进驻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37个、事项1601项,设立105个办事窗口,依申请事项进驻率100%,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98%。全面实现“一窗受理”模式,2023年受理办件177307件,办结174824件,办结率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