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BY202311150111 |
对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件X2NM202204110008调查核实“该公司乌兰矿山、特默特矿山在手续不全时2次批取爆破品问题不属实”处理结果不满意,特默特地区、乌兰地区岩金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到期后,未经有关部门审查,企业无手续擅自施工作业;乌兰矿山、特默特矿山以探代采20多年,为此累计24次延续探矿权。 |
乌拉特中旗 |
生态 |
1.关于“对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件X2NM202204110008调查核实‘该公司乌兰矿山、特默特矿山在手续不全时2次批取爆破品问题不属实’处理结果不满意,特默特地区、乌兰地区岩金详查坑探工程设计安全专篇到期后,未经有关部门审查,企业无手续擅自施工作业”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要求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巴音乌兰苏木、甘其毛都镇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地质勘查和坑探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 |
D2BY202311150112 |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南1-2公里处212省道西,大千商贸物流公司2011年至今非法占用草场100亩,建设修车厂、停车场,破坏草原。 |
乌拉特中旗 |
生态 |
关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南1-2公里处212省道西,大千商贸物流公司2011年至今非法占用草场约100亩,建设修车厂、停车场,破坏草原”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按照法院判决书,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31日前强制执行,拆除草场内的违规建筑物。二是责成乌拉特中旗林草局和甘其毛都镇强化监督管理,指导大千商贸物流公司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违规占用草场的植被恢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2BY202311150113 |
乌拉特后旗潮格镇宝日布嘎查中广核宝日布风电厂2018年私自在牧民草场开辟便道,倾轧草场达6年之久,造成长约4千米、宽约3米的草原无法长草,且该企业在建场初期挖的3个面积约4亩左右的废坑至今未回填,导致草场沙化,且面积越来越大。该企业还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在风电基座周围,破坏草原生态。 |
乌拉特后旗 |
生态、土壤 |
信访人反映的中广核宝日布风电场位于乌拉特后旗潮格镇宝日布嘎查,装机容量10万千瓦,2008年4月奠基动工建设,2009年9月首台风机并网,2011年2月98台风机全部并网。1.关于“乌拉特后旗潮格镇宝日布嘎查中广核宝日布风电厂2018年私自在牧民草场开辟便道,倾轧草场达6年之久,造成长约4千米、宽约3米的草原无法长草”的问题部分属实。经乌拉特后旗林草局、潮格镇政府、农牧林水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核查和调阅资料,中广核宝日布风电厂包括检修道路在内共使用草原面积484.5亩,其中检修道路全长68.6千米,平均宽3.5米,使用草原240余亩,已于2013年9月全部办理完成永久性草原征占用手续,无需恢复植被。现场核查未发现私自开辟的便道。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中广核风电场对2处土坑进行进一步处理和养护,确保恢复植被。二是有关部门责令企业对风电场范围内的杂物进行清理。截止11月18日,中广核风电场已完成清理,并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措施交潮格镇政府备案。 |
已办结 |
无 |
4 |
D2BY202311150114 |
1.临河区临五路城关造纸厂东墙原鸿安驾校院内从2023年7月起无证无防护措施非法拆解车辆,现已暂停,有痕迹。院内现有300左右车辆;2.鸿安驾校南百盛驾校院内也曾非法拆解车辆,现已全部拆完拉走;3.2023年9月原鸿安驾校院内大部分树木被砍伐拉走。 |
临河区 |
生态、土壤 |
1.投诉反映“临河区临五路城关造纸厂东墙原鸿安驾校院内从2023年7月起无证无防护措施非法拆解车辆,现已暂停,有痕迹。院内现有300左右车辆;鸿安驾校南百盛驾校院内也曾非法拆解车辆,现已全部拆完拉走”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5 |
D2BY202311150115 |
临河区利民西街回民楼北三巷、四巷经常有人随地大小便,气味难闻,出入尴尬,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临河区 |
大气 |
2023年11月14日,经临河区执法局现场调查核实,临河区利民西街回民楼北三巷、四巷经常有人随地大小便,气味难闻,出入尴尬,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
属实 |
一是执法人员已督促市政环境公司做好利民西街的环卫清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二是督促周边沿街商户严格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引导顾客到附近的公共卫生间(距离此处150米)方便,避免随地大小便情况发生,确保店铺门前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三是协调公安部门将该区域“雪亮工程”的监控摄像头接入了临河区智慧城管指挥平台,由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利用执法宣传车、张贴温馨提示、执法人员现场宣传等方式,教育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建设维护整洁美丽、和谐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无 |
6 |
D2BY202311150116 |
对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件X2NM202204030017后续办理情况不满意,被破坏的草原至今未恢复 |
乌拉特后旗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的乌拉特后旗北方龙源发电厂全称为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龙源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装机容量4.95万千瓦,位于乌拉特后旗潮格镇查干敖包嘎查,2011年项目核准,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并网发电。经查阅2022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X2NM202204030017编号案件调查处理报告,截止2022年4月8日,内蒙古北方龙源2个项目(4.95万千瓦风电、220千伏送出线路)基座、升压站等固定建筑均已办理草牧场征占用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参照周边地区风电项目占用草原做法,经牧户签字确认进行了补偿,但未办理征占用手续。经核查,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龙源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监改许准〔2022〕339号),许可使用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查干敖包嘎查的120.86亩草原,无需进行植被恢复。经现场核查,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实际占用面积与许可使用面积相符,未发现其它破坏草原的情况。 |
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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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无 |
7 |
D2BY202311150117 |
五原县塔尔湖镇万翔农业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一直在运行。 |
五原县 |
其他污染 |
五原县万翔农业有限公司位于五原县塔尔湖镇常丰村三社。2006年购买常丰村废弃小学校区改建厂房,2007年7月投入生产。原名为嘉欣脱水菜厂,2011年更名为五原县塔尔湖镇常丰脱水蔬菜厂,2020年更名为五原县万翔农业有限公司。1.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该公司“没有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塔尔湖镇人民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运行各类治污设施,确保按环评要求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