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BY202311220163 |
临河区新丰村1组东北侧砖厂是散乱污,物料露天堆存无苫盖 |
临河区 |
大气 |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砖厂始建于1990年6月,2003年5月矿产开采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延续,矿产开采许可证灭失,再未生产。厂区内堆放的杂物为2023年6月临河区新华镇王三加油站改造时堆放的废弃建筑垃圾。 |
属实 |
责令王三加油站限期将堆放的废弃建筑垃圾清理,截至2023年11月26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
已办结 |
无 |
2 |
D2BY202311220164 |
临河区邮电小区一楼天府鸡鱼火锅店异味扰民、噪音扰民。 |
临河区 |
大气、噪声 |
2023年11月21日,经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临河区邮电小区一楼天府鸡鱼火锅店正常营业中,该商户在店门口上方设置了油烟净化器排风口,存在异味、噪音扰民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
属实 |
一是责成临河区执法局当场对天府鸡鱼火锅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对油烟净化器排风口进行整改。二是天府鸡鱼火锅店已于11月24日将油烟净化器排风口由店门口上方改造至地面,减少异味和噪音扰民。三是要求临河区执法局严格做好监督检查,要求商家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和油烟排放的检测。 |
已办结 |
无 |
3 |
D2BY202311220165 |
临河区塞北街人民路以西200米道路,从2023年施工路段扬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临河区 |
大气 |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该段道路位于塞北街(人民路—陕坝路段)道路长度约300米,规划红线宽度50米。现状为砂石路,此段路车辆经过频繁,产生扬尘。 |
属实 |
一是加强道路维护,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二是为了解决扬尘问题,该路段已列入2024年道路更新计划,目前已立项并完成招投标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 |
D2BY202311220166 |
1.临河区大兰庙桥北500米左右临狼路东内蒙古三雄食品有限公司,异味扰民;2.内蒙古三雄食品有限公司东北1500米左右炒货店,异味扰民。 |
临河区 |
大气 |
1.投诉反映“临河区大兰庙桥北500米左右临狼路东内蒙古三雄食品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情况属实。经查,内蒙古三雄食品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202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主要生产原料为鸭脖、鸭头、翅尖、软骨、鸡爪、鸭爪等肉类和土豆、海带、莲藕、魔芋丝、豆腐皮、腐竹等各类蔬菜,经解冻、清洗、煮制等工序,制成卤肉和卤菜制品。生产热源为一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异味主要为煮制过程中鸭脖辣椒等调料的味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生产车间排风口区域有异味。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一是封闭生产车间,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管理,严格控制异味外散。二是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立即安装废气处理装置。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厂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2BY202311220167 |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温馨家园梁某经常在南墙内空地烧电线,包联单位捡完小区垃圾后也在此空地焚烧垃圾,异味扰民,污染空气。 |
乌拉特中旗 |
大气 |
1.关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温馨家园梁某经常在南墙内空地烧电线”的问题属实。经实地走访调查,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温馨家园梁某经常在该小区捡拾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偶尔捡拾到少量电线等其他垃圾,会在南墙空地进行焚烧。 |
属实 |
一是责成乌拉特中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流图镇对梁某进行教育。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利用小区公示栏、居民微信群等媒介,加强小区住户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发生。二是对乌拉特中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乌拉特中旗各包联单位加强管理,对小区卫生环境进行常态化巡查,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正确处理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无 |
6 |
D2BY202311220168 |
临河区维多利广场南新华西街路北侧东西2个路灯杆上的2个大音箱,每天不定时循环播放宣传内容1-2小时,噪音扰民。 |
临河区 |
噪声 |
2023年11月23日,经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核实,维多利广场设置的音响属于临河区智慧城管指挥平台的远程智能化监测管理系统,主要对实时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智能监管和“隔空喊话”劝离,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减少各类不文明行为。播放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到晚上20:00。投诉人反映的内容属实。 |
属实 |
针对存在问题,临河区立即组织执法局实地查看音响位置、音量和距离居民住宅等情况,合理调整播放时段和音量,将播放时间固定为每天下午18:00到晚上19:00,同时播放期间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
已办结 |
无 |
7 |
D2BY202311220169 |
杭锦后旗陕坝镇中山南路汽车站北100米路东周大生金店宣传喇叭噪音扰民。 |
杭锦后旗 |
噪声 |
经现场调查核实,杭锦后旗陕坝镇中山南路汽车站北100米路东的周大生金店确实存在宣传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该商铺将喇叭安装在商铺灯箱内。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杭锦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1月23日,对周大生金店(老庙黄金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周大生金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宣传喇叭,对该商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商户已拆除喇叭,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
属实 |
一是对周大生(老庙黄金店)金店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拆除了违规隐蔽设置的宣传喇叭,并对金店负责人进行了普法警示教育。二是开展严管街执法普法行动,向沿街所有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三是对沿街商户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违规设置宣传喇叭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噪音扰民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2BY202311220170 |
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放炮致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小井沟社周边村子60多户房屋开裂,开矿时粉尘污染严重。 |
乌拉特前旗 |
大气、其他污染 |
1.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放炮致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小井沟社周边村子60多户房屋开裂”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核查,小佘太镇大十份村小井沟社共有97户居民。该公司所属采区距离小井沟社较近的是书记沟铁矿I、II异常区(地面上最近距离为134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环保手续齐全。该采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正常生产时每天进行1次爆破,爆破开采使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符合爆破设计方案,并在公安部门备案;采矿爆破岩石移动界线符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书记沟铁矿Ⅰ、Ⅱ号异常区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中对安全距离规定的“上下盘65°、端帮70°、第三、四系地层45°,延伸到地面距离民房不超过20米”的相关要求,符合已批复的爆破安全规程和设计要求。截至2023年11月22日,该采区已开采至距离地面227米,该采区进行地下爆破开采时导致小井沟社部分房屋开裂的情况属实。2011年,大中矿业与68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进行了补偿。其余29户村民不同意补偿方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调解协商,2014年大中矿业与29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进行了补偿。2023年7月委托亿通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小井沟社全部居民住房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显示C级房屋涉及60户79间(C级房屋建议修缮加固,仍可居住)、D级房屋涉及5户6间(D级建议拆除重建或搬离。目前5户6间全部搬至安全住房)。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村民诉求,大中矿业计划再拿出部分资金给予房屋修缮补偿,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沟通,力求获得群众理解。二是要求大中矿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避免因运输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9 |
D2BY202311220171 |
乌拉特后旗巴音镇东升庙矿业旧街居民反映东升庙矿业粉尘严重,道路扬尘严重扰民。 |
乌拉特后旗 |
大气 |
东升庙矿业位于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是铅锌矿采选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厂区西侧与信访人所述的“旧街”相邻。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产尘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为破碎工段,各选厂破碎工段均按照环评要求设置袋式除尘器,设备运行正常;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为道路扬尘、汽车运输、原矿堆场、废石场和临时物料堆场等。原矿堆场、废石场、粗碎工段和临时物料堆场均设有5米高的防风抑尘网及喷淋设施,临时物料堆存采取严密苫盖措施,并由专人负责每日洒水抑尘。经调阅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企业有组织尾气排放和厂界无组织监测均达标。该公司在厂内外拉运和装卸原矿时洒落在道路上及车辆轮胎碾压带到路上的矿粉造成的扬尘和物料堆场苫盖不及时产生的粉尘对邻近的居民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在厂区外西侧与居民区紧邻的一条矿区公用道路上设置了限高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消除该条道路上的扬尘对居民的影响。二是责成企业强化原矿堆场、废石场、粗碎工段、临时物料堆场管理,严格落实喷淋降尘措施,加强企业生产过程全封闭管理。增加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车厢苫盖和轮胎清洗措施。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措施。 |
已办结 |
无 |
10 |
D2BY202311220172 |
乌拉特前旗小佘太小井沟村,大中矿业爆破震裂房屋,噪音扰民。 |
乌拉特前旗 |
噪声 |
1.关于“乌拉特前旗小佘太小井沟村,大中矿业爆破震裂房屋”的问题,属实。经核查,小佘太镇大十份村小井沟社共有97户居民。该公司所属采区距离小井沟社较近的是书记沟铁矿I、II异常区(地面上最近距离为134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环保手续齐全。该采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正常生产时每天进行1次爆破,爆破开采使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符合爆破设计方案,并在公安部门备案;采矿爆破岩石移动界线符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书记沟铁矿Ⅰ、Ⅱ号异常区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中对安全距离规定的“上下盘65°、端帮70°、第三、四系地层45°,延伸到地面距离民房不超过20米”的相关要求,符合已批复的爆破安全规程和设计要求。截至2023年11月22日,该采区已开采至距离地面227米,该采区进行地下爆破开采时导致小井沟社部分房屋开裂的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针对村民诉求,大中矿业计划再拿出部分资金给予房屋修缮补偿,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沟通,力求获得群众理解。二是要求大中矿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加大洒水频率,避免因运输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1 |
X2BY202311220012 |
1.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包勒浩特嘎查黄毛扣基地2013-2021年间违规开地4000余亩,并全部配套滴灌、电力管道,私打机井盖井房十几眼;禁牧区养羊成千上万。2.2021年,王某某在自然生态保护区内,包勒浩特嘎查第四社西滩200米,将59.4亩红柳树用挖机挖掉,并于2023年种地。 |
磴口县 |
生态 |
1、关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包勒浩特嘎查黄毛扣基地2013-2021年间违规开地4000余亩,并全部配套滴管、电力管道,私打机井盖井房十几眼;禁牧区养羊成千上万。”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磴口县将严格落实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划定禁牧区及草蓄平衡区,持续加大联动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在禁牧区设立明显的禁牧区标识,明确范围、措施、责任人等事项,全年不得放牧。在草畜平衡区要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和休牧制度,牧草返青期进行休牧。 |
已办结 |
无 |
12 |
X2BY202311220013 |
1.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度尔嘎查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和破坏草原58.24亩,违建十几栋工人宿舍楼至今未拆除;建大型干选厂占地200余亩,2021年已停建未拆除;未恢复草原原貌; |
乌拉特前旗 |
生态、其他污染 |
1.关于“1.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内蒙古华拓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和破坏草原58.24亩,违建十几栋工人宿舍楼至今未拆除;建大型干选厂占地200余亩,2021年已停建未拆除;未恢复草原原貌”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是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查处和植被恢复工作。二是加强林草生态治理,实施动态监测,强化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林地草原行为,优化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 |
已办结 |
无 |
13 |
X2BY202311220014 |
磴口县沙金苏木巴音毛道嘎查四社马某某承包太阳公司的土地种地,2020年把毛渠地边上约360棵大树被人工打孔注农药致死,部分树木于2023年4月被人为烧毁。 |
磴口县 |
生态、其他污染 |
经核查,2020年6月,磴口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巴音毛道嘎查四社小围栏地地边、渠边的柳树被打孔注药毁坏了。”接警后,磴口县公安局民警对报警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20年6月立案侦查,由于相关线索少,磴口县森林公安局于2020年12月发布“悬赏通告”寻找犯罪嫌疑人。由于线索不足,该案件仍在侦破中。本次接到信访举报后,经现场核实有十余棵树木被烧毁痕迹,烧毁的都是枯死木,无法确定价值,经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后期调查未查明起火原因。 |
属实 |
磴口县将组织属地嘎查利用春栽时间,由防沙治沙局提供苗木,对受破坏树木进行补植补造。同时,责成各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加大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管理考核力度,发挥基层护林员管护作用。 |
未办结 |
无 |
14 |
X2BY202311220015 |
磴口县沙金苏木巴音毛道嘎查第三独贵龙陕哈线62公里-63公里处向西2-3公里处,新建厂房破坏草原几千平米,违规打机井5眼。 |
磴口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案件与第二十一批“D2BY202311200154”属同一案件,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需补办相关手续,并完成取证等相关工作。现已移交磴口县公安局进行调查,将未批先建住房、库房案件与破坏天然牧草地案件并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补证中。二是于2023年11月27日组织执法组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信访案件当事人未取得水利部门批复的7眼机电井进行拆除填埋。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