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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二十五批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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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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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归档时间:2023-12-08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BY202311240178

    对D2BY202311100090调查情况不满意,其他噪声源的问题处理群众满意,但铲车等交通噪声问题未解决,依然扰民;无组织废气排风问题严重扰民,尤其是后半夜至凌晨六点。

    五原县

    大气、噪声

    1.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该公司“铲车等交通噪声问题未解决,依然扰民”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核查情况:经现场核查,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每天约20辆货车拉运原料、辅料,车辆进入厂区后,使用铲车装卸货物,装卸过程中将会产生机械和动力噪声。为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噪声扰民,该公司货车仅在白天装卸货物,夜间不装卸。同时,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噪声监测频次要求,今年以来,共计检测噪声3次,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值。2023年11月12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厂界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二类标准。
    2.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风问题严重扰民,尤其是后半夜至凌晨六点”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核查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排放废气主要为:焙烧车间生产时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废气,通过废气处理回收系统经高度为58米的烟囱排入大气;萃取车间生产时产生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氯等废气,通过吸附和脱附系统经高度为25米的烟囱排入大气;锅炉房生产时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废气,通过脱硫脱硝设施经高度为40米的烟囱排入大气。该企业焙烧车间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3种污染物实时数据上传至巴彦淖尔市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在线监测平台,截至目前无超标排放;焙烧车间其它污染物废气以及萃取车间废气、锅炉废气、无组织废气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频次进行手工检测,今年以来,共计检测各类废气12次,检测结果均符合《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值。2023年11月11日白天15:00、16:30、18:00和2023年11月18日夜间00:00,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四周进行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企业在入厂道路增设减速带,告知拉运货车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并在规定时间内装卸货物,禁止午休和夜间装卸。二是责成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隆兴昌镇加强企业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运行各类治污设施,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检测,确保达标稳定排放。

    已办结

    2

    D2BY202311240179

    磴口县沙金套海九连往五连方向路上500米左右,张某某在领禁牧补贴的草场上翻地(大约1000亩左右)。

    磴口县

    生态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经核查,确定举报人所述位置为磴口县沙金套海与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交界处九连到五连方向500米左右。通过现场勘验及上国土“三调”数据图显示,该地段为水浇地,且属于国有太阳庙农场集体土地,并非“领禁牧补贴的草场”,按照反映情况以此地为中心500米内扩大核查范围,扩大区域存在天然牧草地,但未发现翻动痕迹。该举报部分属实。
    关于翻地的情况,经实地查看,实为太阳庙农场职工正在将原有灌溉渠进行清淤,该渠位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与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交界处(经度:106.6524,纬度:40.7191),建于约1989年,因年代较长,渠道被沙土覆盖现象严重,2023年11月21日当事人雇佣挖机一台进行清淤。清淤渠长1202米,宽1.8米,辐射周边约50亩水浇地的灌溉。翻地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已办结

    3

    X2BY202311240016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北滩村一社崔某某退耕还林地1700亩被占用盖楼。

    磴口县

    生态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在接到群众举报案件后,磴口县组织防沙治沙局、公安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巴彦高勒镇相关人员到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北滩村一社进行现场勘验。经调查核实,该地块位于磴口县黄河风情特色小镇。2007年10月,崔某某代表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北滩村一社与磴口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征地协议》,当时共征收北滩村一社土地面积为1725.48亩,其中崔某某代表巴镇北滩村一社领取了还林地249.15亩的补偿款,其余为荒地、铁路林场占地、鱼塘用地、建设用地、耕地。征地协议签订后,该宗土地上的工程都办理了合法征占用手续。

    部分属实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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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巴彦淖尔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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