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草畜平衡等制度,让草原休养生息
“三北”地区荒漠化、沙化土地的主要植被类型是草原,保护好草原是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任务。为守护好乌拉特草原,近年来,我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稳步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利用草原资源,实现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依法治理 保护好草原资源
我市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草原“三区”用途管控制度等,把依法治草放在突出位置,保护好草原资源。编制完成《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制定出台《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逐步建立健全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加管护经费投入,结合林长制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
我市还组织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草原资源行为。认真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把“先预审、再立项、后建设”的源头把控机制落到实处。落实好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核定适宜载畜量,实现落图管理,建成矢量数据库。
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获得国家草原补奖资金135060万元,实施草原补奖面积为6922.1万亩。全市近4317万亩草原通过禁牧封育得以休养生息,2605.1万亩草原通过季节性休牧轮牧和减畜初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承载压力显著降低,草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系统修复 提升草原质量
在遵循草原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我市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分区施策,针对退化草原的类型与分布特点,采取围栏封育、围封禁牧、人工种草、补播施肥、柠条平茬复壮等措施开展生态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
2019年到2023年,通过国家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等重大项目,我市累计完成退化草原修复106.64万亩,年均种草面积保持在100万亩以上。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质量稳步提升,草原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2023年,全市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25.51%,较2016年提升11.27个百分点,草原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还加强基层草原生物灾害防控机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日常调查,摸清全市草原常见有害生物种类、危害面积、危害程度、空间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根据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2021年到2023年,全市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控面积168.99万亩,绿色防控率达96.17%,防治效果在90%以上。同时完善草原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灾防控,守牢草原资源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