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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期间内蒙古持证在产九成大型矿山将建成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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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2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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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十五五”期间,全区持证在产90%的大型矿山、80%的中型矿山将建成绿色矿山,其中,2026年将新建绿色矿山50座以上。
      围绕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即将出台的配套法规,内蒙古将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的相关办法。通过强化政策约束、堵塞监管漏洞,以制度创新维护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新格局,为矿区生态修复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将坚决压实矿业权人的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对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矿山,将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或公益诉讼,确保“谁破坏、谁修复、谁承担后果”。
      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内蒙古将重点组织实施好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6个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同时,压实推进国家能源集团在蒙矿山及周边10公里范围的系统治理工作,力争“十五五”期间实现国家图斑库内拟工程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应治尽治”。
      围绕自治区“一区两带多廊多点”的总体生态修复格局,内蒙古将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进一步提高黄河“几字弯”区域、浑善达克沙地等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储备的成熟度,持续谋划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落地”,助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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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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