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耕地,实仓廪,安天下。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加强耕地保护。
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为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22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88.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5.95万亩的目标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市划定耕地保护目标1343.63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89.53万亩。截至目前,按照2022年变更调查“一上”数据,我市实有耕地面积1372.59 万亩,其中稳定性耕地面积1269.24万亩,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建设任务。自治区下发我市“十四五”期间26万亩的补充耕地建设任务,2022年下达我市补充耕地建设任务5万亩,我市已阶段性完成建设任务5.66万亩,形成入库指标;2023年下达我市补充耕地建设任务7万亩,我市及时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旗县区,目前初步落实任务6.93万亩。
从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我市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同时,进一步加大全市耕地撂荒地整改力度,督促各旗县区全面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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