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在对临区河农村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成功查处一家邮购售假药店。该药店经营的标示为“河南省清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茸壮骨通痹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属于假药,经调查两种药品全部为药店人员通过邮寄购进,两种药品共购进135瓶,已销售18瓶,药品货值金额2025元,销售违法所得270元。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邮购的假药和违法所得,并给予了罚款处罚,同时向自治区局及各旗县分局进行了通报,及时遏制了两种假药再次流向市场对广大群众构成的潜在危害。并进一步加大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的药品知识宣传,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