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收入结构有待优化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巴彦淖尔市委、政府仍然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提出了“富民强市”的响亮口号,把增收富民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截至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明显,生活质量持续改善。据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一、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2011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7488元,同比增加730.00元,增幅达10.8%;人均消费支出为5452.76元,同比增加560.95元,增幅达11.47%。就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构成来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8.3%、6.9%、36.6%、0.2%。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体收入
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工资性收入。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965.92元,比上年增长18.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受上年规范公务员的津补贴标准人均增长500元的影响。二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行,不仅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相应提高了职工的收入。三是随着经济形势看好,企业效益明显好转,企业用工率提高,用工工资也相应提高。从构成情况看,我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已达到74.5%,这充分说明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动力。
(二)经营净收入明显增长
上半年,我市受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刺激,以批发零售、餐饮、运输、旅店为主的私营和个体经营活跃,城镇私营业主和个体经营者人数持续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这些都为城镇居民就业和增收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和投资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加入到自主创业的行列,经营效益日益提高,经营性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862.83元,同比增长了6.9%,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三)财产性收入迅猛增长
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17.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受今年银行加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二是近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导致出租房屋价格暴涨,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也大幅增加。
(四)转移性收入略有增长
2008年至今国家及各地政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陆续出台了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新政策,这些举措也使得我市离退休人员的收入不断增加。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057.33元,同比增长了0.2%;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1058.44元,增加43.63元,增长4.3%。
二、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收入结构看,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转移性、经营性、财产性四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依次是74.5%、13.2%、10.8%、1.5%,其中人均工资性、经营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3.1和0.6个百分点;人均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1.9和0.3个百分点,由此可知,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极不合理,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调查资料分析,将我市上半年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按其收入五等分分组,各组所占比重为20%,由低至高排列,分别为低、较低、中间、较高和高收入组,我们以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进行比较。上半年,在全部被调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其中,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2279.38元,超过平均数61.8%;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752.70元,仅为平均数的49.5%,高收入组是低收入组的3.3倍,高低收入之间差距已达8526.68元。说明居民的收入水平增长是比较快的,而且收入越高增长幅度越大,由此形成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居民的收入差距也不断在拉大,两极分化的趋势在加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平竞争的实现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将产生不利影响。收入分配问题是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坚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实现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政策,极大的调动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使国家整体进入了小康社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一些问题呈现出来,并有加剧的趋势。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步加大,行业的不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劳动力资源的素质高低、工资制度调整、就业方向、企业深化改革等因素,导致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差距。由注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适时调整到注重共同富裕的分配导向,对实现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尤为迫切。
四、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建议
虽然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步较快增长势头,但与全区收入水平较高的盟市相比差距仍较大,因此,要提高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继续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要继续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作为主推动力,把保增长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我市经济稳步向好的态势
(二)建立正常合理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近年来,虽然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渠道拓宽了,但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加强政策调控和监督力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工资指导执行情况的检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工资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居民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第三产业容量大,吸收就业人员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优势,加大第三产业投入和开发力度,通过对商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从而提高居民收入。
(四)调整收入结构,增加收入渠道
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依赖工资性收入的拉动,并且受政府相关调资和惠民政策的影响较大。另外,我市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较低,像知识产权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等几乎为零,特别是近年以来股市一路低迷的影响,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甚微,总体看增收渠道较少。应改变居民投资理念,拓宽收入渠道,加大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的比重。
(五)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世界上许多国家经验证明,中等收入群体占相当比例,有利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一个稳定并且规模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居民消费结构得到真正提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市除了少数人可以享受高消费以外,居民的消费结构基本停留在低层次、传统型的消费结构上,这种消费结构水平的滞后严重制约着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全面小康是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小康,调控居民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给中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适当提高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继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可能提高救助标准,扩大保障面,通过提高中低阶层居民收入的水平,以实现居民总体收入的较快增长,达到共同富裕,和谐安居。(蒙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