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增多,更多人选择外出务工创收。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劳动力稳步向城镇转移,已成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对提高农牧民收入和改善农牧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农牧民工总体规模
据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农牧民工监测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我市稳定转移就业六个月以上的农牧民工已达13.8万人,全年转移就业总人次达到17.7万多人次,并呈逐年增加趋势[所谓农民工,即户口性质为本地农业户口且在本年度的从业状况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1)外出农民工,即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2)本地农民工,即从事本地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3)期末举家外出的农村劳动力]。
在我市166万人口中,其中,农村人口达86.2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为51.9%。2013年我市农民工数量占全市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6.1%(见附表一),与全区相比低5.5个百分点,与人口相近的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两市相比,所占比重分别低23.8和10.4个百分点,与兴安盟相比高6.9个百分点。
附表一:农牧民工数量及比重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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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总量 |
农村人口 |
农牧民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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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占农村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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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 |
2472 |
1098 |
237.6 |
21.6 |
巴彦淖尔市 |
166 |
86.2 |
13.8 |
16.1 |
鄂尔多斯市 |
194 |
59.1 |
15.7 |
26.5 |
乌兰察布市 |
214 |
123 |
49.1 |
39.9 |
兴安盟 |
161 |
93.5 |
9.2 |
9.8 |
二、农牧民工就业分布及就业状况
(一)外出就业以区内为主
受产业转移、西部大开发、县域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外出农牧民呈现明显回流态势,即选择区内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外省市就业人数减少。2013年,在我市13.8万的农牧民工中,在自治区内转移就业的比重达到92.0%,在区外就业的仅占8.0%,也就是说,9成以上的外出农牧民选择在区内寻找就业机会。
(二)就业地区首选中小城市
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以及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牧民外出地区以县级市最多且人数增长最快,所占比重已达到40.0%;其次为地级市,占到32.0%;省会城市仅占14.0%。
(三)就业工种、岗位更趋多样化
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技能素质的提高,农牧民外出就业工种更趋多样化。2013年,我市农牧民外出务工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已达到80.0%,第二产业占到20.0%。而在第三产业中尤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大,已达42.9%。从事的行业工种,以商业、服务业人员最多,占到46.2%,从事素质、技能要求更高的工种和岗位的农牧民比重达到23.1%,而从事生产、运输设备简单操作工种的比重仅占9.6%。可以看出,我市从事素质、技能要求更高工种和岗位的农牧民人数接近从事生产、运输设备简单操作工种人数的2倍多。
三、农牧民工性别、年龄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农牧民工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体
据抽样调查显示,2013年,在我市的13.8万农牧民工中,男性占54.9%,女性占45.1%,男性比女性高9.8个百分点,女性外出务工比例相对较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牧民特别是新生代农牧民追求城市生活的愿望更趋强烈,加之农村牧区对子女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牧区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外出就业农牧民年龄结构变化明显,20-50岁的农牧民成为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占我市全部转移农牧民的89.0%;16-19岁的农牧民更多选择在学校学习,外出就业比例大幅下降,为3.7%;50岁以上劳动力已成为当今农村牧区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同时,未婚农牧民占转移农牧民的比重已达53.7%。
(二)农牧民工文化程度在提升
随着外出就业岗位层次的提高,外出农牧民工的文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2013年,我市外出农牧民工学历为初中文化程度占51.2%,高中文化程度占28.1%,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8.3%,而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仅占2.4%,这充分说明我市外出农牧民工基本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农牧民工技能培训力度有所加强
2013年,在我市13.8万的农牧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3.9%,接受过非农技术培训的占62.0%,这充分说明我市的外出农牧民工培训力度有所加强。
四、农牧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存在缺失
我市外出农牧民工在受雇单位能够享受“五险一金”的比例仍很低,近8成农牧民都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由于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还不高,合同期限短、内容不规范、履约不理想等现象较为普遍。调查显示,还有6成左右外出从业农牧民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工作的稳定性没有保障。
(二)劳动强度较大而待遇水平偏低
在第二产业中,我市有近4成外出农牧民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环境较差、危险性系数较高,基本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卫生条件常被忽视,而且普遍存在超时间、超强度劳动。这些农牧民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和创业资本,加之组织化程度低,工会维权职能发挥不够,往往靠加班加点获得较高劳动报酬。调查显示,每日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的外出从业农牧民占46.2%,月平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占19.2%。
(三)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
调查显示,虽然这几年农牧民工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但能够惠及农牧民工的廉租房制度还不够完善,城市房价一涨再涨,加上农牧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城乡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等因素,农牧民在务工城市购房仍很困难,影响了其在城镇安居。转移就业农牧民进城安居的梦想实现程度没有太大进展。
五、促进农牧民工稳定就业的对策建议
我市应该继续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畅通农民工就业渠道,统筹培训资源,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抓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建设,从多方面促进农牧民工稳定就业。
(一)完善管理,规范农牧民工的用工制度
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切实提高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都应作出详尽规定。对履行劳动合同,特别是工资支付、保险福利、加班加点等有关情况要有书面记录;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牧民工,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统筹协调,提高农牧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政府要完善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构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范围,解决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并解决好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有助于他们彻底融入城市。在制度设计上,要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低交费、低水平、广覆盖、可接转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农牧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农民工培训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工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提高从业水平。一是紧紧围绕目前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大力开展定向、定单式培训和上岗前培训,实现培训与上岗就业无缝对接。同时也需要定期、免费组织开展农民工职前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二是要加强农民工维权培训,对外出务工遇到权利受损及拖欠工资现象时,会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权;三是积极推行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培训,强化职业证书考试的管理,使各类岗位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千方百计提高劳动力素质。建议政府、企业、学校以及其它社会各类培训机益。
(四)统一规划,健全和完善农牧民工住房制度
将农牧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市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统一规划,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工住房游离于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外的问题。允许在城市具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当前应允许在城市工作时间长、贡献突出的农民工,比如劳动模范、技术骨干等,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政策。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宿舍,用工量比较大、以外来农民工为主要用工对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将农民工宿舍建设纳入企业基建、技改项目计划和用地计划。
(五)畅通渠道,为农牧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因势利导,从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工自主创业。还要全面推进小城镇、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蒙向军 张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