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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3-11-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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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市大数据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3年第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三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中心从全市运行的38个政府网站中抽查了12个(其中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2个,市级部门网站10个),全部合格,抽查总体情况较好。
      (三)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11月14日,我中心组织对全市备案的34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3个,总体合格率为99% 。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政府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建设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服字〔2023〕132号)文件要求,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要于10月20日建设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个别旗县区建设不规范,目前仍未完成该项工作,影响了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汇总进度,如: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
      (二)互动交流类栏目建设不规范。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公开的答复信息填写不全、未公开留言回复信息等问题,如:市民政局网站、乡村振兴局。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当前形势下,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意识仍然较弱,不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法治巴彦淖尔”微信视频号;还有个别单位未经政务新媒体监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政务新媒体名称,且未变更“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相关信息,如:“科创乌后旗”微信订阅号已变更名称为“科技乌拉特后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完成政府网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归集、整理和发布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接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务必于11月17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并将工作滞后相关责任领导干部的约谈记录(需签字盖章)随整改报告一同上报。
      (二)加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建设。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中的检查指标,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类栏目,及时规范公开网民留言答复信息以及网站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畅通网民留言渠道,提升网上服务能力。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旗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开办和运维政务新媒体,未经监管单位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开办政务新媒体和变更政务新媒体名称。经审核同意变更名称的,要同步变更“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相关信息。

      请有关旗县区和市直部门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pdf格式正式文件)通过致信软件报送至市大数据中心应用推进科。 

     

    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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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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