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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22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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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27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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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9月9 日。
      联系电话:0478-8525017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水务大楼1611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2项整改任务: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长期以来擅自加大黄河取水量,造成北总干渠黄河水超引超退,巴彦淖尔市水利部门2017年越级为其发放取水许可。

    责任单位

    巴彦淖尔市委和政府,自治区水利厅

    整改目标

    加强黄河取用水监督管理,有效解决北总干渠超引超退问题。

    整改措施

    1. 2022年8月底前,自治区水利厅撤销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越级发放的黄河取水许可证。

    2. 2023年12月底前,加强对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取水和退水的监督管理,规范北总干渠取水行为,实行取用水分类统计,切实减少黄河取退水量。开展北总干渠取退水论证,合理确定取退水量。

    3. 2024年12月底前,北总干渠取退水量控制在取水许可批复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水量之内。

    完成情况

    该整改任务的3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经复核,2022年8月30日,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撤销越级核发的取水许可证。2022年8月31日,磴口县水利局撤销了越级核发的内蒙古黄河工程管理局(2020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取水证号D150822S2022-0039)、内蒙古黄河三盛公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证号D150822S2022-0040)取水许可证。2023年1月28日,自治区水利厅核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取水证号B150822S2023-0004)、内蒙古黄河三盛公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证号B150822S2023-0002)取水许可证。

    2022年8月31日,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撤销了越级核发的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证号C150802S2022-0004),2023年1月28日,自治区水利厅核发了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证号B150802S2023-0003)。巴彦淖尔市水利局2024年12月9日分别对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期间无证取水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巴彦淖尔市水利局通过严格执行自治区批复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强化对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和北总干渠取退水的监管;北总干渠2023年、2024年取用水已按分凌、应急抗旱、农业灌溉、生态补水逐月统计;2023年10月,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委托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北总干渠取超许可取退水量论证》并通过技术评估审查会,确定北总干渠适宜的取水量为51.74亿立方米,适宜退水量为13.85亿立方米。

    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2024年12月,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委托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北总干渠取退水量(2023-2024年)核算报告》并通过技术评估审查会,其中2023年北总干渠指标内取水35.87亿立方米,退水量7.20亿立方米;2024年北总干渠指标内取水39.29亿立方米,退水量7.78亿立方米,2023年及2024年北总干渠取退水量均不超许可取退水量(许可取水量43.2亿立方米,许可退水量8.0654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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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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