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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就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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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4-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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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410日(星期二)下午330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情况。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有中央、自治区、市级15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公安机关领导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苏平静,交管支队宣传科科长王彦军。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王彦军: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为促进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下面我分四个方面向记者朋友进行介绍,并希望通过媒体广泛地向群众进行宣传。

      第一、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看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

      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4.4%6.6%。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字仍然较大,群死群伤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伤亡惨重。2011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其中,大中型客货车引发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3起,造成390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1%和86.5%。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造成74人死亡、127人受伤,这5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涉及大中型客货车。

      分析这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看出驾驶人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不高。特别是驾驶培训多以应试学习和训练为主,一些新驾驶人通过考试后往往不能独立驾车上路。二是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客货运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情况的能力不强、经验不足,成为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2011年发生的27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14起是由于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天津滨保高速“10.7”、上海浦东“9.1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超速驾驶、遇到突发情况急打方向造成车辆侧翻所致。三是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意识淡薄,各种争道抢行、开车拨打手机等交通陋习,以及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法行为普遍。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交通违法导致的占92.51%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人迅猛增长。截至20122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8亿辆,其中汽车1.09亿辆,驾驶人达2.3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8亿人,与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时相比,驾驶人总量增长了21倍,据初步测算,机动车驾驶人仍将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

      随着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驾驶人管理对象已经由原来特定职业群体转变为普通社会群众,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工作是适应汽车社会快速发展、创新驾驶人管理模式的迫切要求,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建设文明安全交通文化的迫切要求。

      这次出台的《意见》本着严把进出口关、突出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驾驶人整体素质的原则,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7项管理服务措施。一是严格驾驶人考试培训监督,提高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针对性。二是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驾驶人日常教育监管,增强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这些措施将于201251日起实施。考虑到驾驶人考场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规定,大中型客货车实行模拟的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等场地驾驶考试措施从2012101日起实施。此外, 4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101日起,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应当全部应用计时管理系统。

      第二、严格驾驶人考试培训,提高驾驶人的准入门槛

      驾驶人考试是驾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和意识的第一关,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在驾驶人考试方面,《意见》提出了三项新措施。一是对大中型客货车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在原来10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实际道路考试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道路考试要求。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在冰雪(湿滑)、急弯、陡坡、窄路等危险路段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分析2011年发生的27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其中24起属于在恶劣天气和复杂路况条件下发生的,占81.5%。因此,《意见》规定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二是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单独设立大中客货车专用题库,增加考题和考点数量,增加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实用题型,着重突出对安全文明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方面的考核,如遇有高速公路爆胎或山区道路刹车失灵等情形该如何避险等题目,以增强驾驶人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判断处置能力。三是提高实际道路考试针对性。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考试时随机抽选考试路线,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意见》重点加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考试,是因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出行频率高,大多从事长途运输,面临的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的情况多;大中型客货车本身重心高,操控难度大,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要求高;大中型客车往往搭载大量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严重;重中型货车载货量大,车身自重大,发生事故后对其他车辆和人员损害严重。因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需要从考试、培训环节就提高门槛,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严格驾驶人考试特别是大中型驾驶人考试是国际通行做法。欧盟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要进行职业驾驶规则、交通事故救助、紧急情况处置等专业理论考核。国外也十分重视危险复杂路段驾驶机动车的考核,进行驾驶技能考试的路段包括冰雪路段、油滑路段、漫水道路、山区路段等多种复杂道路条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在辽宁、云南等进行模拟高速公路、模拟隧道、复杂道路和长途驾驶考试试点,成效比较明显。云南省在实行大中型客货车20公里山区道路长距离考试后,2011年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近20年来的历史性突破。

      为了保证驾驶人考试培训措施的落实,《意见》提出了三项举措:

      一、加强驾驶人考试过程的监管。一是实行驾驶人考试过程和考试数据全程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定期组织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发现、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二是建立考试质量公开排名制度。在互联网、报纸等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是开展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对考试员考试质量进行严格考核。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一律对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对驾校培训质量的监管。一是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4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二是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三是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表彰。

      三、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一是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企业源头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三、严格驾驶人路面执勤执法管理

      驾驶人管理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管理过程,其中严格执勤执法是关键。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一是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按规定扣留驾驶证,由车管所组织进行六天的学习和一天的维护交通秩序体验活动,并进行考试。二是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督促民警严管严控重点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四、加强驾驶人警示教育

      一、突出了对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日常化、动态化管理教育。一是交警大中队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二是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三是每年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四是交警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二、《意见》提出了加强驾驶人提示教育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二是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要求新学员在科目一考试前,要在驾校所在地交管大队进行半天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教育;科目二考试前,要由大队组织本辖区驾校新学员参加半天的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教育。要求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三是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警示教育。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四是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要求专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安全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三、提出了对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罚前要开展教育。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违法驾驶人安全教育。一是要求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二是要求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三是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大,为增强其安全文明驾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意见》要求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记分的基础上,还要对其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四是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四、对安全守法驾驶人给予引导鼓励。一是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同时,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二是开展文明交通体验交流活动。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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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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