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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的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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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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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主要表现在公办幼儿园数量少,按照因素分配法享受上级专项资金也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少,服务于保教一线的教师大多是临时聘用,工资偏低、工作量大,导致队伍不稳定、流失率较高,严重影响保教质量;校办幼儿园受办园经费、管理体制、师资队伍等影响,办学条件较差、办学质量不高。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老师。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20年9月24日,自治区党委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内机编办发〔2020〕100号) 明确“公办幼儿园是承担幼儿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同时对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编制标准、监督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10月11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的督办通知》,要求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核定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旗县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编制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既满足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保障公办幼儿园规范运行,又能缓解仅用编制覆盖不足的问题,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

      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实施范围

      市、旗县区两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并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以及依托中小学校举办的校办幼儿园。

      三、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核定的标准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数按照与在园幼儿数1:10的比例核定。各地可在上述编制的基础上增核不超过10%的附加编制,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因教师脱产进修、产假、支教和加授民族语言授课等情况需要配备的教职工。按照上述标准核定的编制,各旗县区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调剂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差额,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核定控制数作为补充。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由“编制数+控制数”构成。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按原渠道管理,控制数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四、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的时间、范围

      2022年上半年,依据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6〕246号)规定,各旗县区根据城镇发展和学前教育需求,结合当地编制情况,制定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方案。凡符合6个班、180人以上规模的校办幼儿园,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登记,从学校剥离,成为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

      五、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的实施步骤

      2021年底前,各旗县区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各旗县区首先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编制,调剂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差额,核定控制数作为补充。要准确测算出“编制数+控制数”人员相应工资总额,足额列入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2022年6月底前,编办、教育、人社等部门按照“三教轮保”要求,完成控制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2022年底前,各旗县区核定剥离后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各旗县区首先要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编制,至少要满足园长、副园长编制需求,搭建机构框架。调剂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差额,核定控制数作为补充。要准确测算出“编制数+控制数”人员相应工资总额,足额列入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6月底前,编办、教育、人社等部门按照“三教轮保”要求,完成控制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的保障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组织领导是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落细的重要保障。《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监督检查等4个方面举措,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要求各旗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核定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工作。市、旗县区两级编制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做好公办幼儿园机构设置、编制和控制数的审批工作。市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的具体方案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方案,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同时,科学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尽快补充短缺幼儿教师。市财政局要完善财政保障支持政策,指导各旗县区按照当地编制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编制数和控制数,及时足额核拨相关经费。市人社局要完善政策保障制度,指导做好公办幼儿园总量内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总量内人员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地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的原则,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生源变化趋势和幼儿园布局变化等情况,适时对辖区内幼儿园人员总量进行动态调整。四是严肃监督检查。要求各级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评估、反馈等有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纳入对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有编不补、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的旗县区,要及时督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解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联系人:  滑凤瑞 温永泉

      联系方式:7917516 7916957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原政策文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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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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