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工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5月11日
巴彦淖尔市工业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工业全面绿色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工业绿色转型为方向,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工业企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项目,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全部符合绿色标准,用绿色企业、绿色产业、绿色园区支撑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2023-2025年期间,按照40%、40%、20%的进度要求,引导未达到绿色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分阶段、分批次完成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绿色化,达到“非绿即退”目标,鼓励企业争取绿色制造示范认证,工业园区争取绿色园区认证。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绿色化评估诊断。根据“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要求,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绿色化诊断评估,摸清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差距,一企一策制定改造升级方案。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绿色化诊断。(责任单位:各旗县区工信局、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
(二)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开展全市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引导未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工业领域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
(三)推进工业水效提升。深挖工业企业节水潜力,开展工业水效提升行动,对标用水定额先进值,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鼓励用水效率先进的企业创建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到2025年,创建节水型企业16户。(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水利局)
(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削减“三废”(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冶炼和化工废渣、工业副产石膏及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聚焦化工、有色、纺织、食品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五)实施绿色园区创建行动。鼓励园区科学编制绿色发展规划,以产业布局集聚化、产业结构绿色化、产业链生态化为目标,支持园区内企业实施节能、节水、降碳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推动企业和园区向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和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形成一批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在现有2个绿色园区的基础上,到2025年,培育绿色工业园区3个。(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六)建设绿色化管理体系。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为引领,大力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打造绿色示范标杆。定期开展工业企业绿色化进展情况调查,结合工业节能监察、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绿色化诊断等工作信息,科学评估企业绿色化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深化改进工作措施。到2025年,全市争取认证绿色工厂5户、绿色产品5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户。(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绿色制造为导向,围绕调结构、转功能、提质效,加快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能源资源消耗少、对环境影响小的先进制造业龙头项目,弥补我市的产业结构缺失。推动现有产业升级,引导企业围绕绿色化发展,建设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延伸加工能力,丰富终端产品种类,持续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产能有序退出,限期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依托风光资源富集优势,统筹规划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风电、光伏、光热等装备制造与新能源项目协同发展。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策划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等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市发改委、工信局)
(三)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以提高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督促企业对标国家、自治区先进标准或行业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制定具体改造项目清单,合理安排改造工期,加快改造进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建立企业绿色化改造动态项目库(包括节能、节水技改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季度调度分析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动项目实施。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核实项目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量,不断改进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
(四)加强工业企业减排降碳工作。坚持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理念,紧紧围绕“双碳”目标,鼓励企业加快减排降碳技术改造步伐,引导火电、焦化、水泥等重点高排放行业企业,推广应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低氮燃烧、分级燃烧、智能控制等新技术,降低工业废气、废水、固废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鼓励全市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实施碳捕捉与利用工程,倡导企业大力探索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推动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五)强化工业绿色化监督考核。按照市委、政府“非绿即退”要求,对未按时完成绿色化目标任务的企业,取消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同时,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分行业分档执行阶梯电价,对高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超用水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化水平。(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水利局)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坚持全市一盘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工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进行系统推进,整合财政、投资、电价等政策与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推进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有力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工作提速提质、见好见效。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