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经济开发区,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政府决定自 7 月1 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现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 市人民政府决定自 7 月1 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党委、 政府统一领导下,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 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 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 组织领导
巴彦淖尔市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指挥全市保卫战的开展。
组 长:呼 禾 副市长、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谭庆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月敏 市政法委副书记朝 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雍淑军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市委宣传部、 市综治办、 发改委、 经信委、 公安局、财政局、 住建委、 监察局、 人防办、 水务局、 人社局、 教育局、规划局、 民政局、 农牧业局、 林业局、 民委、 交通局、 卫生局、广电局、 商务局、 旅游局、 安监局、 文体局、 地震局、 总工会、日报社、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应急办、 电业局、 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 负责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 督导考评、 信息传递等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 工作任务
(一) 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 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必须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以比“清剿火患” 战役更高的标准,对全市所有单位、场所和社区、 村庄开展“全覆盖, 无盲区” 的排查。 一是坚持执法从严。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 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 公众聚集场所等非法违法建筑, 一律依法停止施工、 停止使用, 并从重处罚。凡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 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并从重处罚。 凡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 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并从重处罚。 凡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 部位, 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的, 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对一般隐患, 必须督促单位在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整改消除; 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必须顶格处理, 决不姑息。 对向北京“五供”单位要反复检查,确保安全。 对单位、 场所、 社区、 农村的检查要全面细致, 不留死角。 二是高压督改重大火灾隐患。 要全面排查辖区社会单位, 凡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 坚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所有重大火灾隐患要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 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 “死盯死守”等断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是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7 月底前,完成公安部和自 治区部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8 月份, 开展煤化工、 石油化工等能源化工企业、 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自 治区将从全区抽调消防监督业务骨干, 聘请化工行业专家, 共同组成检查评估组, 对所有能源化工企业进行检查、 评估。 9 月份,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 四是必须严格落实自 动消防设施的检测及维护保养要求。 所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新、 改、 扩建及内部装修工程, 在消防验收前必须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强制检测。 设有自 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落实主体责任。 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与质检、 工商部门配合,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
2、 全面落实街道、 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 公安部等 5 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 号) 和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 7 月 份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 推动街道、 乡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 居(村) 委会、 农村治安消防站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 场所、 居( 村)民楼院、 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各旗县区公安机关印发文件, 明确相关警种、 公安派出所十八大消防安保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排查小单位、小场所。
3、 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 籍化”管理。 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 籍化”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 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 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 7 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 查结果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8 月份开始,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 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进一步完善我市“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运行机制, 健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 查处、 曝光、 奖励等工作制度,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 及时反馈答复、 及时按标准奖励。 7 月 底前, 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 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 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 举报火灾隐患。 同时, 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 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 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全市各级消防部队要紧紧围绕“十八大”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要按照最不利部位和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将“五供” 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单位、 商场、 市场等作为重点, 组织官兵实地熟悉, 逐一制定“六熟悉” 卡, 并完成“五供”单位预案制修订。 要认真开展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应用和随机拉动演练, 提高操作应用和实战能力。 国庆节期间,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 市公安消防支队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 抽调机关骨干充实基层一线,加强值班备勤力量。 要加强与公安、 安监、 交通、 电力、 医疗、 水务、 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保证一旦发生特大恶性灾害事故, 能统一指挥, 迅速反应,协同作战。 同时,要加强对各种车辆装备器材和通信器材的检查、 维护, 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常用装备器材、 油料物资、 灭火药剂等, 确保完整好用。
(三)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 广泛开展媒体消防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 门户网站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系列、 专题宣传报道, 及时报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态,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 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 市消防支队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定期发布情况,加强舆论引 导。
2、 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 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 号) 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联合宣传、 教育、 民政、 文化等部门,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 组织实施家庭社区、 学校、 农村、 人员密集场所、 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 在车站、 机场、 歌舞厅、影剧院、 商市场等人员 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 7月 底左右集中举办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启 动仪式;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 举办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 所有消防队站、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教育场所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 体验和学习。充分利用楼宇电视、 街头电子显示屏、 灯箱广告、 手机短信、 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 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 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3、 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培训。9 月底前, 要完成乡镇长、 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十八大开幕前,必须完成对“五供”单位的全员 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和自 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 必须全部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五供” 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必须全部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持证上岗。 其他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至少要保证 1 人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四) 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管理
7 月底前,结合执勤任务、 官兵思想和驻地环境等实际,部署开展以职责使命、 条令条例、 文明礼貌、 遵章守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8 月底前,结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人员、 部位、 时段的管控, 强化车辆、 网络、 营区的管理,落实训练、 作战安全防护措施, 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 9 月 底前, 开展车辆运行秩序整治,杜绝交通违法现象,维护部队良好形象。
四、 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举国关注, 举世瞩目。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 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把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作为公安机关十八大安全保卫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公安消防部队实战能力的一次重大检验, 精心谋划、 周密部署, 严密组织、 确保完胜。
(二) 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 十八大召开前,各旗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听取消防部门汇报, 专题做出部署。 各地要专门召开一次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政府与有关部门、 行业系统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建设、 民政、 文化、 教育、 卫生、 商务、 安监等部门要在本行业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部门、 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 明确各部门、 警种、 公安派出所工作任务, 全警动员打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三) 落实责任, 加强督导。 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 逐级分解任务, 明确工作责任。 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本方案, 进一步细化火灾防范、 灭火救援、 消防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市消防支队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 将警力下沉到一线。 各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领导要分片包干、 靠前指挥,蹲点督导、 跟踪问效。
(三) 强化考评, 严格奖惩。 市保卫战领导小组将每月 对各地进行考评排名。 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 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 责任。 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情况将纳入 2012 年相关部门和市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考评内容, 并作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评选重要评价指标。
(四) 信息畅通, 及时报送。 各地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要立即请示报告, 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凡是部队执行重大现场处置任务,都要按规定建立并畅通通信联络, 保证上级信息指令及时有效传递。
主题词: 公安 消防 “十八大” 方案 通知
抄送: 市委各部门、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办公厅, 法院、检察院。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年 7 月 10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