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0-000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字[2010]254号
成文日期 2010-12-04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和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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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2-04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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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经济开发区、 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内蒙古气象局预测, 12 月 3 日至 7 日,强冷空气将自 西向东影响我国西北、 华北、 东北、 黄淮、 江淮、 江汉、江南、 华南和西南地区东部,降温幅度普遍有 6—12℃。 此次冷空气活动影响范围广、 风力大、 降温剧烈,将对农业、 畜牧业、交通运输和群众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 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雪灾和强降温天气, 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要进一步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要做好大风、 剧烈降温和强降雪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 及时组织会商, 准确分析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和强度, 迅速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示各有关地区、 部门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准备。 
      二、 要积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各地区、 各部门、 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 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的工作经验, 抓紧对相关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 要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活。 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 最大呈度减轻恶劣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及时发放食品、 棉衣被和取暖设备等物资, 特别要做好群众生活安置工作, 进一步加快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和临时住所保暖改造的进度, 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饮食、 保暖、 医疗等服务工作。 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 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四、 要全力保障城乡市场供应。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副产品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有关要求, 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和交通运输保障,确保粮、油、 肉、 蛋、 菜、 奶等物资供应。 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五、 要做好农牧业防灾抗灾工作。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降雪天气对农牧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牧区要做好牲畜防寒保暖和暖棚防风工作, 牧业转场要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路线。 农区要及时采取增温保墒措施, 做好设施农业防寒保暖,最大程度减轻农牧业灾害损失。  

      六、 要确保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 交通运输、 铁路和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 交通秩序疏导、 阴霾天气防范等措施, 合理配置运力资源, 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畅通。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电、 供水、 供热、 供气、 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医院、 学校、 敬老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类生产企业全面做好防范应对恶劣天气工作。  

      七、 加强天气预警预报工作。 市广电局、 报社要与气象部门密切合作, 加强天气异常变化情况的宣传报道。 必要时, 在电视屏幕、 广播上滚动播报天气变化预报和防御措施。   

      八、 要强化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 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 密切跟踪灾害发生发展过程。 一旦出现灾情, 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涉及跨地区、 跨行业领域的灾害情况, 要及时主动互通信息, 做好协调联动工作, 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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