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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13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0478-8967565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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