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1 16:06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保存 打印

(第三轮第13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0478-8967565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