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25 15:50 来源: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保存 打印

一、出台背景

202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彦淖尔市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21-2030年是“三北”工程六期工程建设期,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把“三北”工程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牢不可破的北疆绿色长城、生态安全屏障,要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全力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全力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巴彦淖尔市位于黄河“几字弯”顶端。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精神,落实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核心区、主阵地的政治责任,市委、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重点治理、统筹保障生态用水、全面拓宽投资渠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发挥金融保险作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应用十个方面促进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建立补助奖励机制,对旗县区、企业、合作社和农牧民等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励。《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办公室书记专题会议纪要》(室函〔2024〕2号)要求“针对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不同主体制定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激励奖励政策,细化、量化各项支持措施,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主要内容

《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奖

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编写《办法》的法律政策依据、目的和奖励对象;对旗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企业、合作社、先进个人和科技攻关项目的具体奖励条件及标准;奖励资金来源、规范使用及拨付;评价奖励程序等”3章10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八条“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重奖。”和《巴彦淖尔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十条措施》第十项“建立补助奖励机制,市政府根据各旗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奖。”确定了奖励对象为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防沙治沙工作实绩突出的旗县区、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等。 

第二章奖励条件及标准主要内容是结合我市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实际情况,确定了对旗县区、企业、合作社、先进个人、科技攻关项目和市直相关部门奖励对象的具体奖励条件、数量、资金标准等。对在林草生态建设年度任务完成、项目管理、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及按时拨付、防沙治沙精品工程建设、抚育管理等方面按评价结果对旗县区进行奖励;对承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施工企业、林草沙产业企业、参与防沙治沙合作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进行奖励;对防沙治沙一线中涌现出的乡土专家、科技人员、农牧民等先进典型给予奖励;对在荒漠原生树种草种培育、抗旱抗寒、盐碱地造林、阴山南坡绿化治理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层面重大科技成果的项目给予奖励。 

第三章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主要内容明确了由市政府统筹安排预算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旗县区财政,由旗县区财政会同林草部门兑现给奖励对象;对旗县区的奖励资金用于林草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及林草生态建设、苗木抚育管理、宣传等;对市级奖励资金,用于推进“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中全过程管理所必需的经费支出。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公用经费及个人补助等一般性支出;对科研单位(团队)的奖励资金用于林草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设备购置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截留、挪用奖励资金,对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