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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兽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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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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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归档时间:2022-12-08

    内职改字[1993]40号

      一、总 则

      (一)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审中、蒙兽医(药)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区中、蒙兽医(药)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评审从事中兽医(药)、蒙兽医(药)及其他少数民族兽医专业的生产技术、技术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审的中、蒙兽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名称为: 高级中兽医(药)师、高级蒙兽医(药)师。

      (四)申报中、蒙兽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在符合本《评审条件》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同时符合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具体条件,方可评审通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蒙兽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两年以上, 或获硕士学位,取得中、蒙兽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中、蒙兽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蒙兽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本科相关专业的主要课目,取得结业证书。

      (三)获中、蒙兽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取得中、蒙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九年以上,并在高等农业院校本科脱产进修中、蒙兽医(药)专业二年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四)祖传或学徒期满后,取得中、蒙兽医(药)师专业技术资格十年以上。

      (五)被选拔为国家或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一项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企业进步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农业部丰收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一项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多项自治区农牧业丰收一、二等奖(其中至少一项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理论知识

      申报人在理论知识方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掌握中、蒙兽医关于阴阳五行、脏腹经络、病因病机、四诊八纲、防治法则等定型理论,了解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国内中、蒙兽医针灸机理、中、蒙药药性理论;

      (二)熟悉阅读中、蒙兽医古籍或古农书、古医书中有关兽医的内容,并掌握其正确语译;

      (三)熟悉有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本专业有关技术管理方面知识;

      (四)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熟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管理办法;

      (五)掌握国内中、蒙兽医(药)或中、蒙、西兽医(药)相结合的诊疗技术与技术新进展。

      四、工作能力

      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各项工作能力:

      (一)具有解决本专业工作中重大的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组织疑难病症的调查、诊断,并能制定治疗方案;

      (二)能指导中、蒙兽医师工作,审查中、蒙兽医师的技术工作成果;

      (三)盟市以上的中、蒙兽医(药)技术人员要了解或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与操作方法;

      (四)拟定或参与实施国家或自治区行业技术规程、办法、标准,或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五)能组织或参与大范围的兽用中、蒙草药资源调查,并能汇总整理出专题材料;

      (六)具有组织本地区中、蒙兽医(药)学术活动的能力。

      五、工作业绩

      (一)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之一的工作业绩:

      1、具有较丰富的中、蒙兽医(药)临床经验,在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病症和疑难技术问题中,引进、推广新技术、新疗法取得明显的治疗结果,并在盟市级以上有一定影响。

      2、主持研制的兽用中、蒙成药或中、蒙药饲料添加剂,并获得新药(或新制剂)证书或生产批文。

      3、对动物产品的产量或质量有重大技术改进、创造,并提高了产质量的标准。

      4、为中、蒙兽医(药)事业的发掘、继承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获盟市以上表彰。

      5、提出中、蒙兽药的新用途, 创立新方剂或研制新剂型,改进中、蒙兽药及制剂生产工艺或检测方法,得到盟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同行专家的认可,并被药检部门或生产厂家采用。

      6、做为主要完成人,获自治区、国家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一项;获盟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或盟市级二、三等奖各一项;获自治区级以上主管业务部门技术成果一等奖一项。

      (二)申报人除具备上述工作业绩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专业杂志上发表一篇以上对生产、工作实践有指导意义的中、蒙兽医方面的论文;在自治区、部级技术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在盟市级技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学会、研究会评选的优秀论文两篇以上。

      2、在盟市以上兽医科技人员培训班讲授两门以上中、蒙兽医课程。

      3、公开出版的中、蒙兽医(药)专著。

      六、附 则

      (一)祖传的中、蒙兽医,其师傅必须是在本旗县内有知明度的名医;学徒必须出徒于中、蒙兽医师或高级中、蒙兽医师。

      (二)具备中、蒙兽医师或高级中、蒙兽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兽医技术人员,才有带徒弟的资格。

      (三)本《评审条件》所提各种奖励主要指: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丰收奖。

      (四)获奖的主要完成人指受奖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并有获奖证书。

      (五)本《评审条件》所列工作业绩要求,均应是担任中、蒙兽医师期间完成的。

      (六)本《评审条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委负责解释。

      (七)本《评审条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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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人社局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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