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一是巴彦淖尔市减灾委员会与巴彦淖尔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已合并为巴彦淖尔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二是《巴彦淖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1年版)》在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灾后救助方面与自治区预案衔接性不够。需完成《预案》修订工作,构建上下对应、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灾害救助预案体系。
二、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巴彦淖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盟市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或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五、主要内容
《巴彦淖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版)》共九个部分,4个附件,其中: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对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和专家组职能职责进行了规范,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对灾害救助工作开展前的各项措施要求进行细化,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第四部分:信息发布。对于灾害发生后,不同程度自然灾害如何进行信息报告、核定和发布进行了细致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对每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启动措施以及各部门任务进行了明确,使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将灾害发生后的群众救助工作分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三部分,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保障群众灾后基本生活。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设备设施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治安维护、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共九个方面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保障。
第八部分:宣传、培训和演练。从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九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的管理、预案的解释、预案的实施四节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改动在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和应急响应部分,按照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分工。参照自治区预案的各级别响应标准,按照市本级Ⅰ级响应对应自治区Ⅱ级响应,市本级Ⅱ级响应对应自治区Ⅲ级响应,市本级Ⅲ级响应对应自治区Ⅳ级响应,市本级Ⅳ级响应在Ⅲ级的基础上再将标准缩小的逻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确保了本次修订后的预案与上级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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