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立足巴彦淖尔水资源利用现状,明确30项具体举措,从实行总量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进城乡节水降损、推进生态节水保绿、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创新用好非常规水、激发节水市场主体活力、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开展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6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0.8亿立方米以上,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2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12亿立方米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强化指标刚性约束,根据行业用水特点及各旗县区实际情况确定节水目标;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推进在线计量和“以电折水”;从严落实审批管理。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强工程节水,新增渠道衬砌灌溉工程37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60万亩;加强农艺节水,压减高耗水作物4万亩;科学安排非生育期灌溉用水,河套灌区秋浇耗水量控制在10亿立方米左右;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84.6万亩,基层党组织领办水务合作社。
(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动能源领域节水改造,加强生产用水管理降低能源生产单位水耗,推动现有火电企业进行节水改造升级;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强化节水试点示范创建,创建节水型企业3户、节水型园区1个。
(四)促进城乡节约用水。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控特种行业用水;提升农村牧区用水管控水平;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完善城乡用水价格机制。
(五)推进生态节水保绿。全面落实以水定绿,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相结合模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节水,合理利用天然降水和再生水;提升城市绿化用水管理水平,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
(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确保乌拉特前旗大型超采区达到采补平衡,水位达到控制水位以上并保持稳定;加快推进地下水管控,至2025年底,全市2个地下水超采区累计压减超采水量3918万立方米。
(七)创新用好非常规水。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巴彦淖尔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能力,力争全市矿井水(疏干排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八)激发节水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建设;发挥水资源税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要求;协同推进节水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
(九)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如红同志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节水行动;出台《巴彦淖尔市农田灌溉用水管理条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要求落实。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财政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市级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推动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提升不同类型用水主体和从事节水工作一线生产人员用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