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冯爱霞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树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龙 市统计局局长
袁培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云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外宣新闻办主任
成 员:冶金柱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晓奕 市委编办副主任
孙德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永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登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新 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主任
刘 勇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登兼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